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规范做好2014年我市普通中小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2〕18号)精神和今年我市招生整体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中小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招生计划的申报和审核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和初中)
1.实行一年一申报制。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和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招生范围本县区域。由学校根据传统特色项目,提出年度招生专业项目和招生计划数的申报,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报我局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和初中)学校对上一学年审批的招生项目、名额和范围有调整的,必须填报《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审核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于3月7日前分别报送至我局中教科、初教科,以便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只有经过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方可招生。
2.招生计划数限制。义务阶段特长生新生招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6%,其中单个项目总人数不得超过25人。
(二)普通高中学校
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填报《2014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于3月7日前报送至我局中教科,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方可招生。
(三)上报招生工作方案
进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均须填报《2014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报审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于5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我局中教科、初教科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二、计划发布和报名时间
(一)计划发布
经过省教育厅批准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及我局审批的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将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各校应在我局下达招生计划后,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将本校特招项目、指标、报名及考试时间、报名条件、专业测试内容、录取办法、公示和举报办法等向社会公布。
学校要设置专业测试最低合格线,并在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须达到专业测试的最低合格线才具备录取资格,达不到最低合格线不予录取。
(二)报名和专业测试时间
1.报名时间:统一为2014年5月15日至22日。
2.专业测试时间:由各校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确定专业测试时间。为避免与高考、中考,以及小学毕业考生等发生冲突,中学初一年和高一年专业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5日以后,小学安排在6月18日以后。
三、资格审查
各校要制定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报名考生均需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学校要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名单。审核内容包括户籍、学籍、年龄、身体条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等标志性成果。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等标志性成果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审查合格者在报名截止后5天内报市教育局中教科或初教科进行审核确认。
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为:根据2002年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工作的通知》(漳教体〔2002〕136号)文件规定:凡属我市户籍在校就读的应届中小学生在相应学段,获国家级(含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六名主力队员;或者获省级(含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体育竞赛个人前三名或前三名主力队员。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高一特长生考生,予以优先、免试录取;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特长生考生,其户籍还必须在省教育厅批准的相关招生范围内(如市直学校招生范围为:市区、芗城区、龙文区),才给予优先、免试录取。
优先录取的免试人员数应计入学校的总招生计划。
2014年小学特长生招生对象应为200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测试过程管理
(一)专业测试由各招生学校负责
测试前期,招生学校应向每位考生公布详尽的测试内容、测试流程、测试区域。测试区域要有明显标示,测试实行封闭式测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学校要根据招生项目专业要求科学确定专业测试内容并制定规范的两表:一是专业测试评分表,内容包括招生项目、测试内容、测试标准、最低合格线、测试成绩、测试员签字栏等;二是个人成绩汇总表,对各评委打分进行汇总,汇总人员要签字。要做到一生一表,并存档备查。
(二)测试人员选聘
测试要聘请高水平的专业人员进行,每个特招项目测评人员应不少于5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和保证特招质量,测试人员尽量采取外聘与本校专业教师相结合的办法。各中学的测试专家由各学校负责聘请,漳州实验小学、龙师附小测试专家由市教育局负责聘请。
(三)成绩公示
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中及时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全面公示测试成绩、考生的获奖情况、标志性成果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按考生序号顺序,不公示名次。优先录取的免试名单及其运动员等级、获奖情况等标志性成果也同时一并公示。未经公示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方法
(一)录取办法
学校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先录取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剩余名额再招收公开考试考生。
学校对考生测试成绩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招生指标内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专业测试评分表、个人成绩汇总表)。其中报考普通高中的特长生还须参加中考,中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报考学校的分数线要求,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录取学校。
(二)名单核准
2014年7月15日前,各校按照对外公布的专业项目、招生计划数、成绩要求(高中含中考成绩要求),拟出录取考生(含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和公开招考考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并在漳州教育信息网(或漳州课改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录取学生名单文件。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为正取生,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三)签订协议
特长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时,学校应与家长及学生本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要规定:录取后应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训练及比赛,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训练和不参加比赛任务的,初中阶段的退回该生原片区学校就读;高中阶段的按中考成绩和志愿重新安排就读学校。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
特长生招生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教育廉政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如何营造有利于学生个性成长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各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和监督。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名义跨施教区遴选学生或借此举办重点班,在招收特长生过程中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在特长生资格认定、测试、录取等环节中缺乏诚信和违规违纪的学校,由市教育局进行调查和核实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为保证操作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监察、中教、初教、德育科相关人员组成的监察组,对特招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招生学校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察组的工作。专业测试前3天主动与监察组联系,告知时间、地点等,联系人:林雪城、刘凯敏。招生监察组电话:2063942。
附件:1.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审核表
2.2014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3.2014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报审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6日
附件1
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审核表
学校名称(全称) |
|
传统特色项目 |
|
拟招收特长生项目 |
|
班级数 |
|
在校生数 |
|
教师数 |
|
招生计划总数 |
|
其中:拟招收特长生计划数 |
|
学
校
申
报
理
由 |
(根据申报资格填写,不够写可加页)
|
学
校
申
报
理
由 |
申报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
意见 |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教育局意 见 |
设区市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意见 |
省教育厅(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学校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2014年 月 日
附件2
2014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学校名称(全称) |
|
拟招收特长生项目 |
|
招收对象、范围 |
|
拟招收特长生计划数(含男、女生数) |
|
中考成绩要求(分数及等级) |
|
学
校
申
报
理
由 |
(根据申报资格填写,不够写可加页)
申报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教育局意 见 |
设区市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附件3
2014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校招收体育、
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报审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学校名称(全称、盖章) |
|
拟招收特长生项目 |
|
招收对象、范围 |
|
拟招收特长生计划数(含男、女生) |
|
学校特招领导小组成员(含姓名、职务) |
|
报名条件
(含年龄、身体条件、专项素质测试项目与成绩要求、对参赛获奖或运动员等级有何要求或优惠政策、高中特招对象中考成绩要求等) |
|
报名办法 |
报名时间 |
|
报名地点 |
|
联系人及电话 |
|
须交何材料 |
|
测试专家组成员情况
(人数、专业职称)及聘请办法 |
|
专业测试 |
测试时间 |
|
测试地点 |
|
测试项目 |
|
录取办法
(如何排定最终入选对象,成绩相等如何取舍,依据和原则。) |
|
公示办法 |
招生前公示时间、内容及办法 |
|
招生后公示时间、内容及办法 |
|
举报电话
(含地点、负责人) |
|
医护保障及现场组织管理 |